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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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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拟对2015年煤炭短倒运输,即防城港、钦州港至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的煤炭运输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
1、标的内容:煤炭运输;
2、运输起止 (1)、防城港港务局至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煤堆场
(2)、钦州天盛港至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煤堆场
3、运输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4、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伍拾万元<含伍拾万元>以上。
2、投标单位所聘用运输人员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已投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满足招标单位24小时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投标单位每日应具备1000吨(含10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运输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运输单位在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防城港至凌云通鸿、钦州天盛港至凌云通鸿运输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各贰拾贰万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结算完毕,无任何纠纷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0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煤炭运输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日8时00分至2014年12月12日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购买标书(如投标人因事未能到我公司购买标书,以上证件及证明须传真至我公司),招标文件一套1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或现金交款至招标人财务处(具体银行信息见条款七),经招标人收到后向投标人发放标书。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18时00分止,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公司地址:广西凌云县伶站乡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0776-4680026 传真:0776-4680001 邮编:533103
联 系 人:李周林:15677006600 李树恒:18507864337
收 款 人: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凌云县支行
账 号:628101040007328
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