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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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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港口煤炭运输进行公开招议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
1、标的内容:煤炭运输。
2、运输起止:
A标:钦州港天盛码头至 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煤堆场。
B标:防城港至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煤堆场。
3、运输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4、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1日止;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伍拾万元<含>以上。
2、投标单位所聘用运输人员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已投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24小时满足招标单位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投标单位每日运输能力具备1000吨(含10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运输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运输单位在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每个标段壹拾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标准:煤炭运输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个标段伍万元, 投标保证金请于2014年12月22日14:30前汇入(银行转账或电汇)招标人帐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单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人需交付200元领取标书,且投标人需承担所有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08时00分至2014年12月19日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报名。
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于2014年12月15日08时00分至2014年12月19日18时00分发放标书。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15时00分止,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 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
联系方式:0771-6532656
联 系 人: 李国郡 雷先旭
收 款 人: 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隆安县南圩农村信用社
帐 号:1258012040000050
招标人: 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