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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螺2015年度煤矸石(煅烧)招标采购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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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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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5年度煤矸石(煅烧)采购组织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括:
     1、标的内容:煤矸石(煅烧);
     2、标的采购量:约28万吨;
     3、质量要求:烧失量≤6%,SO3≤3%,水分≤5%,f-CaO≤1%,Cl≤0.1%,粒度≤50mm,粒度合格率为90%,不含土及其它杂物;
     4、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专用港口(船运);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材堆场(汽运);
     5、合同期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公司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拥有自有煤矸石矿山或煤矸石销售权,并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有较强运输保供能力,良好社会信誉,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具备纳税人资格,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能力,月供货能力不得低于5000吨。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提供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单位需注明开采矿点产能、资源储量、物流方式、物流费用等信息及详细地址。
     3、未经招标方调研的渠道还需提供:①能够证明该资源属于自有资源或与矿点签订有合同关系的支持材料),②煤矸石(煅烧)化验报告单,③与其他水泥厂有过煤矸石(煅烧)销售合作经验的需提供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
     4、提供投标单位公司简介(含煤矸石开采所需设备、
货场存储条件、煅烧能力等),同时需注明货源地及场地详细地址;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贰百元标书费,投标人应在投递标书之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待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截止日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在年度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不接受以个人账户转账。
    五、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产品出厂价、码头及运输费用等因素,本次投标价船运为到买方指定码头除税价格,汽运为到买方混合材堆场除税价格。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账号:4514010400010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忠县乌杨支行
    七、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携带公司资质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公司法人委托函及报名所需的其他文件前往招标方报名。
     1、报名有效期限:2014年12月9日-12月12日17: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忠县乌杨镇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
     3、联系人:杨 超  罗登平
     023-54409527(办公电话)   023-54247666(传 真)
     E-mail:cqhlgyc@163.com
    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煤矸石(煅烧)投标公司的资格需经招议标专业组评审或现场调研来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厂家可凭邀请函参与投标。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