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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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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人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招标人水泥包装发运等工作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招标人劳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设1个包件
承担招标人水泥包装、插袋、盖印、接包、码堆、装车,包装袋卸车、码堆、领用、破包装袋回库、上车,包装栈台和作业区内、厂区所有道路、停车场等处的卫生保洁以及临时按排的其他事务等业务(现场卫生清扫需购置自动清扫车1辆)。
以上包件劳务合同期限: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合同期限为1年。招标人年包装总量暂定为150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3%或6%劳务增值专用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发票税率需在投标文件中加以明确),无不良经营记录。
3.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2年以上劳务作业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较强的劳务作业能力(并提供相关单位的劳务合同)。
3.3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装卸、人工搬运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如投标人有水泥装车劳务从业经历并可提供在执行劳务合同复印件的,亦可视为资格有效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1 日至2015 年 9 月 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等材料,到遵义海螺公司财务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材料费用为500元)。投标人须在2015年9月10日前将标书款电汇(电汇需采取公对公银行账户形式转入)至指定账号或现金交款至遵义海螺盘江公司财务处,(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3200294554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遵义市大连路支行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遵义海螺盘江公司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8时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19日18时0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次日,递交地点:遵义海螺盘江公司财务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采用公对公账户)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现金。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不退还至个人账户或其他单位账户)。
公司名称: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3200294554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遵义市大连路支行
6.4投标人一旦中标,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公对公账户转入)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待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7.劳务现场勘察
7.1为准确了解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7.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割麻村
联 系 人:杨圣强(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8607166 18275616166
联 系 人:王友君(财务处)
联系电话:0851-28607096 18212123126
监督电话:0851-27568218
传 真:0851-2860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