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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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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用料需求,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拟对粉末进行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标的内容:粉末
2、运输方式:水路船运(自卸船)。
3、拟采购量:约15万吨。
4、质量要求:
(1)10-40mm粉末:CaO≥46.0%、AL2O3≤2.5%、MgO≤4.0%、水份≤1.0%。
(2) 0-10mm粉末:CaO≥46.0%、AL2O3≤2.5%、MgO≤4.0%、水分≤2.5%。
5、交货地点: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自备专用码头。
6、合同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合规、合法、有效含17%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资源税乙种证明。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投标人拥有粉末矿(或占有矿方股权)或拥有某粉末矿销售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优先考虑。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采矿许可证、法人代表委托书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单位需注明开采矿点产能、资源储量、物流费用、销售业绩等信息及详细地址。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前到江门海螺供应处登记报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30时;或按上述规定时间与江门海螺供应处取得联系,并将报名材料送至江门海螺供应处。2015年8月21日招标人对报名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对投标人递交的符合公司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招标邀请函,招标人于2015年8月22日至28日发放标书。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下午12:00时,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江门海螺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2、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现金交款方式购买标书资料费壹佰元。并在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在任何情况下购买标书资料费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经济或法律责任。
3、本次邀请招标第一轮开标后按报价最低顺序拟选择预中标单位2-3家,进行第二轮密封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主供渠道:如最终中标两家,则所占粉末供货量不低于70%;如最终中标三家则占粉末供货量不低于50%。
五、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2、公司账号:44-381401040003450
开 户 行:农行江门古井支行
3、投标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三崖村下沙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4、资质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新民 13928528798 彭浩淼 13828030063
固定电话:0750-8256066、8256061(电话) 0750-8256088(传真)
E--mail: conch_jmgyc@163.com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粉末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需经招标专业组评审和现场调研来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公司可凭邀请函参与投标。
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供应处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