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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孔山矿石灰石运输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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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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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泥厂”)原材料供应工作,拟对孔山矿至中国水泥厂的石灰石(块石、混合料)运输业务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运输单位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概况
        招标单位: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 的 物:孔山矿石灰石(块石、混合料)
    二、招标信息
       孔山矿-中国水泥厂,运输时间为2015年7月1日-2015年10月31日,预计合同期内运输量为17万吨。
      (注:以上运输量为合同预计量,实际运输量根据中国水泥厂实际生产需求量执行。)
    三、运输路线
       孔山矿-中国水泥厂运距约为36.5公里。
      (注:以上运距仅供参考,具体运输路线、运距由中国水泥厂与购买标书的拟投标单位共同勘察确认。)
    四、招标要求
     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运输单位须为各项资质齐全的正规运输单位,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若小规模纳税人无注册资本要求),能够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配置重型自卸车不少于8辆,日运输能力不低于2000吨,若挂靠车辆需提供证明材料(行驶证及挂靠协议)。
     2、参加报名的运输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一份,同时报名的运输单位人员(非法人)必须提供法人或拟投标单位委托授权书。
     3、参加报名的投标运输单位,经中国水泥厂资格审查后通知领取购买标书,标书文件100元/套,在领取标书前需交款(银行转账或电汇)至中国水泥厂财务处。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须交纳线路勘察表和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若未中标,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不足部分须由中标单位补足相应的差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须于2015年6月27日前汇入中国水泥厂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退还给投标单位。
     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帐    号:4301012109001160823
     开 户 行:龙潭工商银行
    五、招标时间安排:
     1、标书发放时间:2015年6月27日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中国水泥厂财务处统一发售。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8日下午17:0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中国水泥厂财务处。
     3、评议标时间:2015年6月29日下午15:00时,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现场开标,评标后即进行议标,6月29日结束。
     4、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6月30日。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单    位: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镇水泥厂路185号办公楼四楼供应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良华13365188180
              张  奇13515109093
    电    话:025-85736371
    传    真:025-85700887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