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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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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三季度生产经营计划,为确保国内碱性耐火原材料及时、安全的运输至公司,满足生产需要;同时,为规避海运季节性价格涨跌风险,降低运输成本;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公开招标,诚邀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信息
1、项目概况:
1.1招标名称:安徽海螺暹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三季度内贸集装箱海运运输招标。
1.2起止地点:辽宁省海城市/大石桥市供货单位指定装货仓库—海螺耐火材料仓库。
1.3承运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2、标的量:
序号 |
托运货物 |
运输距离 |
起运地点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自卸散装耐火原料 |
约1750公里 |
海城市 |
箱 |
370 |
货车工厂自卸 |
2 |
吨袋装耐火原料 |
约1750公里 |
海城市 |
箱 |
50 |
港口掏箱后汽运至甲方仓库 |
3 |
吨袋装耐火原料 |
约1700公里 |
大石桥 |
箱 |
30 |
港口掏箱后汽运至甲方仓库 |
二、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海运运输或代理的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或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海、陆联合运输能力,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以上(含壹佰伍拾万元),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参与运输的车辆、船只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船只及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投标人在领取标书前,应向招标人交付标书工本费200元,在送达标书前,应向招标人交付5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均以投标单位账户转账至我公司账户,不论是否中标,标书工本费不予退还), 未中标且遵守投标规定的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风险金,合同期满后若无任何违约情况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5、投标人应将海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安徽海螺暹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受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若发现下列情况时,招标方有权重新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所有投标报价都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标书领取及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4日(8:00-12:00、14:00-18:00),投标单位持法人授权书、身份证至我公司财务部购买标书,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需满足招标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评审资料。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15年6月29日14:00前(北京时间)当面递交到财务部业务室,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书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开标时间:2015年6月29日14:30。
4、开标地点:安徽海螺暹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评标原则:
1、本次招标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中标,最终价格由招标人视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经二次议价并双方书面确认后中标,报价违背市场价格的供应商被淘汰;经二次议价并双方书面确认的价格是双方合同的最终价格。
2、为保证国内碱性耐火原材料海运的及时性,若投标单位报价相近,原则上与公司有过海运合作业务的单位优先中标。
五、联系人及方式:
公司名称:安徽海螺暹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镇永胜四联村
开 户 行:工行白马山支行
账 号: 1307025109200078911
联 系 人:祁 扬 黄博文
联系电话:0553-8399891,0553-8399866
传 真:0553-8399888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