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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海螺二○一五年度高硅砂岩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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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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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5年高硅砂岩进行公开招议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高硅砂岩。
     2、数量:高硅砂岩总量约3万吨/月(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3、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需提供矿山所有制文件或与当地矿山所有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从事过高硅砂岩经营业务。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4、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每月供货数量,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报价原则: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高硅砂岩开采、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整),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标准:高硅砂岩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8时00分至2014年12月24日18时00分前,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到公司财务处领取标书,并交纳100元标书费用(该费用不予退还)。
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18时00分,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六、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18点,投标人在送达投标书前,应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公对公),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请将投标文件提交到相关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弃标者或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形成评标报告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割麻村  
    联系电话:0852-8607196   传真:0852-8607196
    联 系 人:黄章烦   杨鸣
    收 款 人: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路支行
    帐    号:132002945547


招 标 人: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