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合工贸公司劳务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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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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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公司水泥包装发运等工作开展,拟在近期进行水泥装卸劳务招标工作,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公司劳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设2个包件:
包件1:承担公司南圩厂区水泥包装、插袋、盖印、接包、码堆、装车,包装袋卸车、码堆、领用、破包装袋上车,包装栈台和作业区内、厂区发运道路以及停车场的卫生保洁等业务;
包件2:承担公司保湾分厂水泥包装、插袋、盖印、接包、栈台码堆、装车,包装袋卸车、码堆、领用、破包装袋上车,包装栈台和作业区内卫生保洁等业务;
以上包件劳务合同期限为1年(自劳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包件统一招标不可分割,公司年包装量100万吨左右(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其中包件1数量约75万吨,包件2数量约25万吨)。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有效的劳务经营许可证、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劳务保供的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较强的劳务作业能力。
3.3、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装卸、人工搬运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如投标人有水泥装车劳务从业经历并可提供在执行劳务合同复印件的,可供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做参考。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9 日至 2013 年 11月 16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到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200元人民币)。投标人领取标书前须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号或现金交款至公司财务处(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0168150230015888
开 户 行:邮储银行隆安县文化街支行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11 月 20 日18时00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次日(上午9点整),递交地点: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公司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公司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见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无息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0168150230015888
开 户 行:邮储银行隆安县文化街支行
7、劳务现场勘察
7.1为准确了解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地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
7.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公司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任何事故或人身伤亡,公司不承担责任。
7.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
联 系 人:张小波 联系电话:0771-6532660、15678810917
监督电话:0771-6532707 传 真:0771-6534996
广西四合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