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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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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公布安徽省2026年度 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铁军
企业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古圣村 、黎明村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公司建成了1条日产4000t、1条日产5750、2条日产11125t和1条日产12000t,合计五条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有余热发电能力分别为16300kW、30500kW和18000kW的三套余热发电机组。
主要原辅料:矿山分厂(炸药)、制造分厂(石灰岩、砂岩、铁矿石、铜渣、磷渣、粉煤灰、萤石粉末)、水泥分厂(熟料、天然石膏、磷石膏、脱硫石膏、石灰石、高炉水渣、粉煤灰、煤矸石、矿粉)
主要资源、能源:电、柴油、原煤、水
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危废
二、审核前排污及处理措施情况
(1)码头生活污水
办公区域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
(2)矿山生产废水
公司矿山分厂生产用水主要供喷洒抑尘所用,用水量较小,矿山分厂并无给水管网,输送通过洒水车接水进入矿区。使用水为循环水,全部损失,无二次循环。
(3)制造分厂生产废水
主要产生的废水为间接冷却水,它作为热交换介质,水质不发生化学变化,不含有毒物质,仅有少量油污及悬浮物,目前经过沉淀和过滤循环使用,没有废水外排。余热发电冷却塔产生少量排污水,经处理后回用至生产线。
(4)厂区生活污水
厂区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办公楼、员工宿舍,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南部城区污水处理厂。
(5)五、垃圾焚烧系统渗滤液
单独设置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渗滤液处理,进行回用处理,达到节能降耗和环保。公司目前采用“格栅+混凝沉淀+UASB+外置管式MBR+DTRO”工艺对渗滤液进行处理,CKK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50t/d。
2、废气:
废气主要来源于物料破碎、输送、粉磨、煅烧、储存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水泥窑在高温煅烧中产生的NOX、SO2和颗粒物等废气。
(1)粉尘
矿山为山坡露天开采,在凿岩、爆破、采装及倒运过程中均有粉尘产生。工程凿岩选用的液压钻机本身带有收尘设施,有效的防止钻孔中产生的粉尘外泄污染。爆破废气通过矿山的较高地势能够迅速扩散,不会对环境构成危害。采场运输道路为混凝土路面和泥结碎石路面,矿山配有洒水车,在非冰冻季节,进行洒水降尘,减轻倒装运输中产生的扬尘。石灰石采用架空、密封式胶带输送机,减少扬尘。
制造分厂粉尘污染物主要有:①原料粉尘——产生于各种原料的装卸、破碎、运输、储存过程;②煤粉尘——产生于煤破碎、煤粉制备、储存及转运过程;③熟料粉尘——产生于熟料冷却、破碎、输送及储存过程。其中窑尾熟料粉尘含有生料和部分半成品,通过返回窑尾喂料系统再次入窑;其余粉尘与尘源物料化学成分相同,尾气净化过程所收集的粉尘返回原燃料或成品中继续使用。绝大部分粉尘为有组织排放。
码头熟料出口排尘点有三处:熟料库顶排气筒、装运墩台给装船机喂料点排气筒以及装船机头部溜筒上下系统起尘点排气筒。煤炭卸料时产生粉尘,卸船抓斗放料时也会产生煤粉粉尘。目前码头产尘点均已安装了除尘器。熟料粉尘和原煤粉尘收集后返回输送系统。
(2)SO2和NOX
回转窑在高温煅烧中产生的NOX、SO2等废气。SO2主要来源于煤和生料带入回转窑及分解炉中的硫,煤中的硫燃烧后以SO2的形式进入烟气,生料中的硫也以SO2的形式进入烟气。烟气首先在回转窑和分解炉中与物料接触,物料中的CaCO3经分解生成CaO,CaO与SO2反应生成硫酸盐和亚硫酸盐进入水泥熟料,而废气进入窑尾的旋风预热器,在预热器内,烟气中未被吸收的SO2进一步与物料反应,被物料吸收。窑尾烟气成分实测分析结果表明,预分解窑对SO2的吸收率为95-98%,使排出废气中的SO2浓度较低。
氮氧化物主要产生于窑内高温煅烧过程,其排放量的多少与窑内温度、通风量关系密切。窑内温度高、通风量大、反应时间长,氮氧化物生成量就大,公司熟料线生产工艺采用了窑外分解技术,把60%的燃料从窑内高温带转移到温度较低的分解炉内燃烧,因而大大减少NOX的产生。
3、固废:
3.1一般固体废物:
(1)石灰石矿山夹层、低品位原料与品质较好的石灰石搭配,输送进入石灰石预均化堆场,用于生产,矿山实现零排废开采;
(2)所有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重返生产线回收利用;
(3)厂区所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2危险废物:
生产系统定期维护俢检产生部分废零部件和废铁,其中废铁类可以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维护更换的除尘器滤材以及废耐火砖入窑回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桶、废弃包装物、废电池、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我公司落实了雨污分流,事故废水截留收集,紧急处理等措施,配备了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人员队伍,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通过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40700-2024-007-M),定期组织人员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 1385622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