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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海螺萤石选矿粉末(氟化钙污泥)二次采购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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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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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拟组织开展萤石选矿粉末(氟化钙污泥)二次招标工作,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陵海螺萤石选矿粉末采购招标

二、招标人: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三、招标明细:

序号

需求品种

到厂方式

需求量(吨)

质量要求

废品标准

1

萤石选矿粉末

(氟化钙污泥)

汽运到厂

58000

CaF2≥8.0%、水份≤12%、R20≤1.5%S03≤2.0%MgO≤3.0%

CaF26.0%2.5%R202.5%S03

MgO≥5.0%

备注:

1.需求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2.合同期限:2026年7月18日至2027年3月31日。

3.交货地点:铜陵海螺指定下料口,卖方负责卸车。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2.投标人拥有自有萤石加工厂的,需提供参与本次招标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无自有加工厂的投标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同时需提供与承包萤石加工厂的相关合作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等)。

3.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提供的相关品种物料质量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方需要,经招标方现场调研取样,CaF2、R20、SO3、MgO中任一指标化验结果达到招标文件中的废品条件,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运输车辆必须为新能源车辆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其中新能源车辆占比不得低于供货总量的80%。

5.如中标单位涉及一般固废转移的,需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备案,做到合法转移,原则上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妥合规手续。在固废转移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固体废物。如存在非法转移或在转移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责任及处罚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方无关。因收货单位无法接收的,不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

6.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

7.存在股权结构关联,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报名,否则资质审查均不通过。

8.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公司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的,或存在同一人实际控制多个报名单位的,均视为串通投标,资质审查都不予通过,投标报价全部无效。

9.若发现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提供的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列入封存供应商清单。

10.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2026年7月6日18:00前登陆海螺集团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网址:https://hlzc.chinaconch.com/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6年7月6日18:00前)前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王先生:19905532706

贾先生:15555283455

2.财务电话:0562-3815816

3.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0553-83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