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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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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中、梁平、涪陵海螺生产经营计划需求,现对2026年8月-2027年7月脱硫石膏公开招标采购,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此次招标将在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外网和海螺集团招采平台进行公示,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中、梁平、涪陵海螺脱硫石膏采购招标
二、招标人: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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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质量指标要求 |
招标需求数量(吨/月) |
物流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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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中海螺 |
附着水≤15%,SO3≥38%,Cl-≤0.3%,6≤PH≤10,结晶水≥16%,不溶物≤8% |
2000 |
新能源电车自卸车汽运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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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梁平海螺 |
附着水≤15%,SO3≥38%,Cl-≤0.2%,6≤PH≤10,结晶水≥16% |
5000 |
新能源电车自卸车汽运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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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涪陵海螺 |
附着水≤15%,SO3≥38%,Cl-≤0.3%,6≤PH≤10,结晶水≥16% |
800 |
新能源电车自卸车汽运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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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运输车辆必须为立翻自卸新能源电车。
四、合同周期: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其中设置1个月试用期(新渠道试用期为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31日,若1年以上(含1年)未与需求单位发生过脱硫石膏供应业务的渠道视为新渠道),试用期满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调整。
五、交货地点
巴中海螺、梁平海螺、涪陵海螺脱硫石膏卸货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的公司资质,且拥有脱硫石膏销售权,必须能够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海螺集团招采平台报名时需向招标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稳定的货源,需提供可供资源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化工厂、钢厂、火电厂(含渣场)或其承包商签订有脱硫石膏购销协议、发票、中标书、授权书可证明货源的文件资料等)。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海螺集团招采平台(https://hlzc.chinaconch.com)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可在2026年7月7日8时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巴中海螺:王女士 杨女士 13440075102
梁平海螺:刘女士 刘先生 18323768800
涪陵海螺:包先生 彭女士 13398347231
2.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0553-83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