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泡沫粒。
二、招标人: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泡沫粒,品质要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Kcal/kg、水份≤15.00%、全硫≤1.00%、氯离子≤1.0%。
四、招标暂定数量:
1.宿州海螺:3000吨;
2.全椒海螺:3000吨;
3.巢湖海螺:3000吨;
4.怀宁海螺:3000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合同周期: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交货地点:
1.宿州海螺: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堆场。
2.全椒海螺: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华龙村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堆场。
3.巢湖海螺:巢湖市银屏镇海昌大道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堆场。
4.怀宁海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镜乡甘露村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指定堆场。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单位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按标的物名称开具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
3.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需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的一般固体废物转移行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若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环保法律、经济风险均由卖方全权承担。
2.运输方式:吨袋运输,国五及以上车辆汽运进厂(其中,巢湖、全椒海螺需国六及以上车辆)。运输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的价款内,买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买方负责卸货,除货款外,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九、定价原则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准入制,由招标组对报名单位资格按照准入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选取预中标单位与其签订半年度供货合同。
2.投标单位被确定为半年度准入渠道后,每季度(即6月下旬、9月下旬)根据需求子公司需求计划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需求子公司每季度自行在海螺集团招采平台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开展竞价,根据报价选定供货单位并签订补充协议。
3.预中标渠道签订合同后,如中标后不履约合同或不参与买方报价,取消后续报价资格,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保证金全部没收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与皖北区域内各公司任何投标或报价。
十、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4日17:30)前登录海螺集团招采平台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系统:https://hlzc.chinaconch.com/(建议用户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十一、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6年6月14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李先生:0557-4379819
2.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0553-83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