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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海螺废钢球出售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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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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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拟开展宣城海螺废钢球出售招标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项目名称:宣城海螺废钢球出售招标

2.招标人: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3.标的内容: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废钢球(Cr12)

4.出售数量:预估135吨(实际以宣城海螺过磅数量为准)。

5.合同有效:自招标结果批复下发之日起至本批次废旧物资处置完毕。(如出现置换效益最优,则选择置换方式处理,不签订处置合同)

6.装货地点: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堆场及指定地点。

7.为发挥效益最优,本次废旧钢球招标与废旧钢球置换同步进行,最终选择效益最优原则选择置换/出售。

二、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报名材料

1.本次招标在海螺集团招采平台全网公开招标,投标单位线上投标,投标单位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金属、废旧物品回收”等相关内容),上述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签字上传至海螺集团招采平台,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方为有效。凡有良好社会信誉,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且视为串标行为,扣除投标保证金,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3.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标行为,招标方有权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扣除投标保证金,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4.本次招标中海螺集团招采平台上公示的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及点数数量为准,回收商必须对公司废旧物资现场进行勘察,并签订勘察确认书。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回收单位名单的。

三、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具体时间)前登录海螺集团招采平台(https://hlzc.chinaconch.com)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招标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10:00至2026年4月30日10:00。

2.报名单位资质预审时间:2026年5月1日

3.标书发售时间:2026年5月2日至2026年5月6日

4.标书收取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0:00

5.开标时间:2026年5月11日10:00

五、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13956597203(陈先生)13075519039(扶先生)

2.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 0553-839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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