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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海螺8#水泥库清库业务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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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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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人济宁海螺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招标人水泥清库等工作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清库单位承接招标人清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1个水泥库清库业务

本次清库为机器清库,承担招标人水泥库库内(含均化小仓)物料清理工作,清理过程细粉及破碎后的物料经斜槽倒运至散装库,并灌装至散装罐车进行倒运,不外堆存放,无法处置的挂壁大块需倒运至原材料堆场;同步对大库内充气箱、主输送斜槽、中间仓内充气箱透气布进行更换,对水泥库供气管道优化维护,将原8区300mm下料口改造为500mm下料口水泥库单库有效高42米,直径为21.9米,有效库容1.82万吨。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三年以上清库经验较强的清库作业能力,同时具备相关的安全资质,符合国家《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AQ2047-2012)要求

3.3、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证书要求齐全;清库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水泥工厂或高空作业工作经验,年龄在21-50周岁,清理库壁挂料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悬挂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同时作业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间期限符合要求。

3.4、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水泥清库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4、本次招标清库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清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清库费用标准,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清库情况(即清库个数)结算,验收合格后单库结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9日8:00-4月13日17:30,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 13:30时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用印版)到现场勘察,了解作业量,签订勘察确认书,获取招标文件,无勘察确认书不得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一套100元。投标人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费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招标人账户(见下),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26 4 14 8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 4 28 17 30分,开标时间为2026  4 29 9 00分,递交邮寄地点: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前汇入招标人帐户(确保在投标截止前到账,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未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无息退还。

7、清库现场勘察

7.1为准确了解清库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7.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需根据现场勘察出具针对济宁海螺水泥库清库详细方案,方案应尽量减少库顶开洞几率,满足济宁海螺清库要求。

8. 联系方式

人: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峙山庄

人:宁经理

联系电话:18253722302

监督电话:0537- 3903301      

真:0537- 3903300

收款单位: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号:2078 0600 4886

行:行泗水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