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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水泥厂组织全厂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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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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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宁国水泥厂中层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工作全部结束。

    根据中纪发[2004]25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公司、工厂党委有关廉洁从业的要求,为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持续推进工厂管理转型,顺利实现2007年工厂各项目标任务,宁国水泥厂于4月10日开始,组织全厂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同时组织全厂技术主管以及供应、销售、财务等职能部门的业务人员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

    《廉洁从业责任书》的核心内容包括“两遵守”、“四不得”和“六不准”。通过承诺使中层管理人员自觉履行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行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友善、勤勉敬业。

    《廉洁从业承诺书》的主要承诺内容除“两遵守”、“六不准”外,还分别结合技术主管、供应、销售、财务等业务人员的职能性质拟定了相应的廉洁从业承诺条款。(何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