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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海螺工业气体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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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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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4-2015年度工业气体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2015-2016年度生产用工业气体:氧气、乙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氩甲烷、液化气
     2、采购数量:年计划采购量:氧气约2400瓶、乙炔约1500瓶、氮气约400瓶、二氧化碳约20瓶、氩气约10瓶、氩甲烷约5瓶、液化气约3瓶(此数量为预计数量,不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和供货的依据,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决定)。 
     3、质量要求:

名称

质量指标

氧气

纯度≥99.2%,压力11+0.5 Mpa

乙炔

纯度98%、钢瓶皮重(含丙酮)   Kg ,乙炔净重大于3Kg,压力1.0―1.6mpa,

氮气

40L/瓶,纯度:≥99.99%, 压力1.15―1.3mpa,符合国家标准

氩气

40L/瓶,压力≥12MPa

二氧化碳

40L/瓶,纯度>99.99%,其标准重量为15-20Kg。

氩甲烷

40L、90%氩气,10%甲烷

液化气

纯液态气重量≥15kg

     4、合同有效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年审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并能提供有效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形成评标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货款两清后无息退还。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前持本公示第二条中所列文件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我公司留存备案)前来我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审核通过者凭招标邀请函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4日18时00分前来弋阳海螺供应处领取标书。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18时00分前,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六、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三县岭乡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叶金剑 
        联系方式:18070308395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