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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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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乡公司、文山海螺、宏熙公司拟联合对脱硝用工业氨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氨水(质量要求:NH3≥20%)。
2、中标方式:本次竞标通过二次议标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投标单位以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等因素合理报价。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在标书领取时应向招标人交付标书费100元。
保证金收取标准:每家投标单位缴纳50000元投标保证金。
五、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资格未满足投标要求,将不接受其报价。
六、拟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6月14日18:00之前到 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18:00,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八、招标方在开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投标单位中标情况。
九、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广南县八宝镇坝龙村
联系电话:0876-5617412
传 真:0876-5617412
联 系 人:李燕芬 赵仁林
收 款 人: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县支行八宝营业所
帐 号:24-076801040016883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