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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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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燃材料运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海股办2014(9)号]及淮安、楚州海螺公司“脱硫石膏运输业务--标书编号:HAHLYSZB-2015-1”招标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业务概况:
1.1淮安海螺及楚州海螺脱硫石膏运输业务——依据HAHLYSZB-2015-1脱硫石膏运输业务招标文件。
1.2业务承包时间:2015年06月06日至2016年05月31日
1.3业务范围:
1.3.1淮安海螺:
品种 |
运输方式及起点与终点 |
数量(吨) |
运距(Km) |
备注 |
脱硫石膏 |
华能淮阴电厂经淮安海螺地磅过磅后至原料堆场 |
约5.8万吨 |
单程约1.0KM |
堆场限高5米 |
1.3.2楚州海螺:
品种 |
运输方式及起点与终点 |
数量(吨) |
运距(Km) |
备注 |
脱硫石膏 |
汽运,华能淮阴电厂经淮安海螺地磅过磅后至楚州海螺原料堆场 |
约1.2万吨 |
单程约31KM |
堆场限高4.5米 |
注:1、具体数量以淮安海螺过磅净重吨位为准;2、具体运距以实际距离为准;3、淮安海螺、楚州海螺进行捆绑式招标,原则以报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2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营业执照、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保供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保供能力,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项目运输车辆的车号、车辆年审合格证、交强险保单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中标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价在合同期内执行油价联动(根据江苏淮安地区5月份0#柴油平均油价****元/吨为基准,当后续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油价上涨或下调幅度累计超过20%时,针对其运输费用成本构成中的油耗费用(油耗费用=油价*油耗*油比重,油比重=0.87公斤/升)同比上涨或下降,从而产生新的运费,并以此月江苏淮安地区0#柴油平均油价作为下次调整的油价基准,以此类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5日至2015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1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费通过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淮安海螺公司账户,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注明参加投标的公司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发售地点:淮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楼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05月05日8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5月18日17时00分。
6.2递交地点:淮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三楼财务处。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必须在2015年05月18日17时00分前,通过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淮安海螺公司账户,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注明参加投标的公司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淮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543058207335
开 户 行:中行淮安淮阴支行
7、现场勘察:
7.1为准确了解运输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决定组织参与已购买运输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领取标书时即可组织对脱硫石膏运输路线进行勘察,参与运输勘查并提交《勘查确认记录》,未提交《勘查确认记录》的运输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7.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淮安楚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供应处
联 系 人:王小剖、周鹏成
联系电话:15751333919 15705232852
传 真:0517-84955288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