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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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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15年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对铁质材料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拟对千阳海螺、金陵河公司2015年度铁质材料采购进行联合招标,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物及质量标准:
铁尾渣Fe2O3≥35%、SO3≤1%、水分≤8%、粒度≤50mm;
冶炼废渣Fe2O3≥32%、SO3≤3%、水分≤6%、粒度≤50mm;
硫酸渣Fe2O3≥38%、SO3≤8%、水分≤25%;
铜渣Fe2O3≥47%、水分≤14%。
备 注:上述质量标准为参照要求,投标人报价可视其产品质量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如上调Fe2O3含量或降低水分。
2、标的数量:千阳海螺约8万吨/年,金陵河公司约8万吨/年(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供货合同期限:2015年4月24日起至2016年4月23日止。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月供货量≥3000吨,具备较强的保供能力,同等条件下具备较强应急保供能力的优先考虑。
3、参与单位包括直供矿点、包销商、参股矿点、可自行开采商等,需提供相关证明,资质必须符合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各两份,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非法人报名(投标)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9日-4月19日到千阳海螺供应处登记报名(含公休日),每日8:00时至17:30时均可报名,或按上述规定时间与千阳海螺供应处取得联系,并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千阳海螺供应处。2015年4月9日-4月19日招标人对报名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对投标人递交的符合公司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招标邀请函,招标人于2015年4月19日-4月21日每天8:00-17:30时发放标书,标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下午5:30时,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千阳海螺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
2、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时,需缴纳标书费壹佰元,标书费不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5:30(北京时间)向千阳海螺财务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以银行电汇进账回单为准),否则视为非响应投标,取消其投标资格。
3、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结果确定后,在签订供货合同前中标单位须根据合同总金额(或预测金额)的2%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进账回单为准)。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4、待合同履约完毕,在中标单位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原则: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对中标价格进行变动,同时报价时需注明相应税率。
六、其他事项:
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七、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开 户 行:农行千阳县支行营业部
公司账号:26-330101040009885
3、投标报名地点:千阳县水沟镇新中村-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雷 贺超宁
联系电话:18191783691 15829499234
传 真:0917-4258008
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投标公司的资格需经招议标专业组评审或现场调研来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单位可凭邀请函参与投标。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