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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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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池州公司水泥生产经营需求,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将对2015年煤矸石(煅烧、破碎)进行公开招议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煅烧破碎煤矸石。
2、数量:煤矸石总量约7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3、质量指标:水份≤4%、LOSS≤8.0%、 S03≤3.0%、月均活性系数≥65%,粒度≤40mm筛余≥90%。
4、交货地点:池州海螺粉磨站混合材堆棚。
5、合同期限:2015年4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资信、财务状况,并具有的良好业绩;公司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投标人需提供矿山所有制文件或与当地矿山所有人(单位)或石灰窑签订的协议(合同)。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原材料价格等不确定因素,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含税到厂价,中标价在合同期限内保持固定不变。
四、中标原则:
在保证质量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根据生产需求,按照除税价格从低至高确定中标单位。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6日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行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前往池州海螺财务处报名并领取标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行政公章。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贰佰元(该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17:30前,投标人在送达投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请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池州海螺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弃标者或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形成评标报告后30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标的额的2%收取,多退少补)。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
开 户 行:中行池州分行
帐 号:185703219127
联 系 人:俞天旭 程龙腾
联系方式:0566-4418037
联系传真:0566-4418188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