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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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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部分混合材、石膏等原材料卸货运输进行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卸货渠道,择优选择有码头、有浮吊、有运输组织及服务能力较强的卸货短倒运输单位,现将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括:
1、标的内容:原材料卸运(含浮吊卸货、清仓、招标人厂区道路维护及所有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运输起止:
招标方自备码头至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原材料堆场。运距约1公里,招标方提供用电,投标方提供浮吊及运输组织。
投标方自备码头至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原材料堆场(枯水季节)。
3、年运输总量:约20万吨。
4、合同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经营资质,能开具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备良好的资信、财务状况,并具有的良好业绩;
公司须具备能作业卸货的码头、浮吊以及固定的运输车辆组织。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单位需提供用于原材料短倒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购买保险证明等),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20000元投标保证金和200元标书费,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支付方式。
待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总额为40000元,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需通过对公转账形式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单位账户。
五、招标人信息:
账户名: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451401040001020
开户行:农行重庆忠县乌杨支行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3日17时30分前,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到我公司财务处领取标书,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12时,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运输路线勘察:
运输勘查:各参加投标者2015年3月12日上午8:00时至2015年3月23日下午17:30时与重庆海螺供应处联系,进行道路勘查,并对勘查道路进行确认。
八、招标时间节点计划
1、公示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17:30;
2、发放标书时间:2015年3月12日-23日17:30;
3、标书回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24日12:00;
4、标前会及开议标时间:2015年3月24日14:00;
九、招标人信息:
公司地址:重庆市忠县乌杨镇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 超 罗登平
联系方式:023-54409527(办公电话)
023-54409526(传 真)
E___mail:cqhlgyc@163.com
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卸运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需经招标专业组评审和现场调研来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公司可凭邀请函参与投标。
2015年3月9日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