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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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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5年度石灰石、铜渣运输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石灰石、铜渣运输。
2.运输路线:
(1)石灰石:(雅满苏镇烟墩南西石灰岩矿)至(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堆场),全段约72公里。
(2)铜渣:(新疆众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至(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铜渣堆场),全段约10公里。
3.运输量:
(1)石灰石:运输总量70万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运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铜渣:运输总量2万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运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过程要加盖篷布,防止运输途中掉落)。
5.合同期限: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3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能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标单位必需与所聘用运输人员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等),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24小时满足招标单位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投标单位具备运输能力必须达到4500吨/日(所指石灰石,含45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铜渣按每月需求计划,分批集中交货。
三、投标原则:
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石灰石、铜渣运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价在合同约定期内不作调整(合同价格不受油价变动,查超治超等一切因素影响)。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保证金收取标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1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4年12月15日19时00分前(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到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报名登记领取标书,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投标人须在领取标书文件前并以现金方式交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账号(银行转账或电汇,账户: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密市百花路支行;帐号:3011000919200010901),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视为废标处理。
八、道路勘探:
1.为准确了解施工地点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分别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有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察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九、投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招标公司: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农十三师工业园骆驼圈子基地;
联 系 人:梁先生:15693775262 冯先生:15299766168
哈密弘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