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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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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拟对2014—2015年度熟料、废石运输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熟料、废石运输,详见招标文件。
2、运输起止:
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至蔡家坡分厂(熟料)
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至蔡家坡分厂(熟料)
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祝家庄)至蔡家坡分厂(熟料)
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祝家庄)至蔡家坡分厂(废石)
各投标人与2014年10月27日前进行报价。
3、运输数量:熟料总量约80万吨/年(其中千阳海螺、金陵河公司共35万吨/年、凤凰山公司45万吨)、废石总量约10万吨/年(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合同期限为2014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日。
二、投标单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有相关运输经验。
3、投标单位必需与所聘用运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项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足够的运输车辆24小时满足招标单位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自有车辆不得少于30辆,投标单位每日发运能力须达到我公司每日需求量以上的运输能力。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限超、油价等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本次投标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固定不变。
四、中标原则:根据报价选择议价单位进行议价后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无违约罚款和其它扣款,招标人一个月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标准:运输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25日17:30前电汇至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单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
六、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资格未满足投标要求,将不会授予运输合同。
七、本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4日,请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于公示时间内到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岐山县祝家庄镇)供应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17时30分,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岐山县祝家庄镇)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招标公司: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宝鸡市岐山县祝家庄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吴 锐 张浩鑫18681834554
传 真:0917-8931999 账 号:26-315101040006047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岐山县支行营业部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