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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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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做好原材料短驳运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中间运输保供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原材料短驳运输
2、运输途径及数量:
品种 |
运输途径 |
数量验收方式 |
单向运距(Km) |
原材料(含磷石膏,二水石膏、碎屑等) |
强蛟海螺码头铲装上车一强蛟海螺地磅-原材料堆场 |
过磅验收 |
约2.0 |
原材料(含磷石膏,二水石膏、碎屑等) |
非强蛟海螺码头靠卸-铲装上车一强蛟海螺地磅-原材料堆场 |
过磅验收 |
约4.0 |
3、合同期限为2014年8月23日至2015年8月22日。
4、倒运总量约12万吨/年,船只类型均为1千吨以上,具体数量由招标方根据生产需要安排,同时招标方有权根据公司码头实际情况安排在不同码头靠卸。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并同时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承运单位承担,与招标单位无关。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甲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24小时运输保供能力,自备或协议的自卸车不得少于3辆,自备或协议的装载机不得少于1辆,,投标方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三、报价原则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从强蛟海螺公司指定码头一地磅-原材料堆场的运输价格,含船只清仓、铲装上车、现场保洁等一切费用。
2、到港船只吨位不限,在非公司码头靠卸时,投标人需综合考虑费用。
3、运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此短倒运输履约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高运输费用标准。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8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单位需满足招标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评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点公司财务处业务室。
2、资格预审及标书的领取:2014年8月9日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单位,请于2014年8月10日-14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持法人授权书、身份证至我公司财务处购买标书,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百元,以现金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叁万元电汇至指定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3、现场勘察:为准确了解公司内外部短倒路线的实际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投标人于2014年8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分别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14年8月21日下午17:30时前(北京时间)当面递交到财务处业务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书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开标时间:2014年8月21日下午17:30时。
6、开标地点:强蛟海螺海螺二楼会议室。
五、 联系人
公司名称: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临港开发区
开 户 行:工行临港分理处
账 号: 3901 3301 1900 0012 742
联 系 人:汪三治 张宇航
联系电话:0574-65233908,0574-65233905
传 真:0574-65199969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