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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气体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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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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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4-2015年度工业气体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2014-2015年度生产用工业气体:氧气、乙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氩甲烷、液化气
     2、采购数量:年计划采购量:氧气约2400瓶、乙炔约1500瓶、氮气约400瓶、二氧化碳约20瓶、氩气约10瓶、氩甲烷约5瓶、液化气约3瓶(此数量为预计数量,不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和供货的依据,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决定)。 
     3、质量要求:

名称

规格、压力

氧气、氮气、氩气

40L、压力≥12MPa

乙炔

纯度98%、压力≥1.4MPa

二氧化碳

40L、压力≥3MPa

氩甲烷

40L、90%氩气,10%甲烷

液化气

纯液态气重量≥15kg

     4、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年审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并能提供有效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原则: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中标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若因国家法规、税率变更造成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将洽谈定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形成评标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货款两清后无息退还。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8日前持本公示第二条中第1条所列文件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我公司留存备案)前来我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审核通过者凭招标邀请函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3日来弋阳海螺供应处领取标书。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前,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三县岭乡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叶金剑 
    联系方式:18170317466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