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次数: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4年石柱西沱大唐电厂脱硫石膏运输进行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有运输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括如下
1、标的内容:脱硫石膏运输。
2、运输方式及起止地:
石柱县西沱镇大唐火电厂至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膏堆场(汽运)。
石柱县西沱镇大唐火电厂至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汽运+船运)。
投标人需对上述两种运输方式进行报价,最终运输方式由招标方评标小组根据报价情况选定。
3、运输总量:约5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合同期限: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公司经营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水路、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
2、投标运输单位原则上需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车辆(船舶)信息登记证明,必须列出用于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船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船舶)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船舶)事实予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保供经验和强大的保供能力(可具备24小时作业的能力,每日运输能力必须在1000吨以上)。
4、中标单位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三、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标准:脱硫石膏运输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账户名: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451401040001020
开户行:农行重庆忠县乌杨支行
四、报价原则
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和脱硫石膏转运地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2日17时30分前,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水路、公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到公司财务处领取标书,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12时,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六、运输勘查:各参加投标者2014年6月11日上午8:00时至2014年6月12日下午17:30时与重庆海螺供应处联系,进行道路勘查,并对勘查道路进行确认。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彭 东 杨 超
联系电话:023-85829527(电话) 023-85829888(传 真)
E__mail:cqhlgyc@163.com
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