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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螺二○一四年粉煤灰厂内短倒运输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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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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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4年粉煤灰厂内短倒运输进行公开招议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况:
     1、招标内容:

品种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数量(吨)

运距(Km)

粉煤灰(干灰)

汽运罐装

扬州水泥库至杨湾粉煤灰库

约30000

约2.5

粉煤灰(干灰)

汽运罐装

扬州水泥库至扬州粉煤灰库

约1.0

     注:1、具体数量以实际发运量为准;2、具体运距以实际距离为准;3、投标需包含以上两个标段。
     2、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议标方式。
     3、合同期限:2014年4月25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并同时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承运单位承担,与招标单位无关。
     3、投标人保证安排足够的汽运罐装运输车辆负责招标人的厂内粉煤灰短倒运输,能够确保每个标段的汽车运输每日发运能力必须达到100吨以上,并且24小时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粉煤灰厂内短倒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甲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报价原则
    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中标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此业务保供履行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高运输费用标准。
    四、保证金交纳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肆仟伍佰元,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4月3日上午8时00分至2014年4月13日下午17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相关资质、相关证明等材料,到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报名。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投标人于2014年4月15日上午8时00分至2014年4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发放标书(标书费用为人民币50元/套)。投标书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下午17时00分,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供应处
    联 系 人:李春明
    联系电话:13921708270
    传    真:0514-80918000
    收 款 人: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大桥分理处
    账    号:3200 1747 7580 5933 8888 

 


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