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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池州海螺铁质材料卸运招议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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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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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14年外运码头铁质材料卸运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有运输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现将本次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概况
      1、标的内容:铁质材料卸运。
      2、卸运起止、运距及相关条件:从外运码头卸货后汽运到池州海螺一二期铁矿石卸料口、三期联合储库内及厂区指定地点,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外运码头铁质材料卸货装车倒运、打堆及喂料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费用(开具合法有效的当地运输发票),运输距离约为9公里。
     3、卸运数量:暂定2.5万吨/月,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合同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公司经营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机动车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2、投标运输单位原则上需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车辆信息登记证明,必须列出用于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卸运保供经验和强大的保供能力(可具备24小时作业的能力,每日卸运能力必须在2000吨以上),必须具有足够的运输车辆合法运载,且载运车辆必须为后卸车,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中标单位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卸运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原则上固定不变,若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市场行情做相应调整。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及标书工本费用(人民币贰佰元),中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不足部分需在中标后一周内通过银行转账至招标人账户,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标书工本费一律不予退还,由招标单位开具收据。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7日8时00分至2014年3月19日17时30分,持单位法人委托函、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码头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行驶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报名。
     2、招标人对参与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在通过银行转账电汇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用后,于2014年3月20日8时00分至2014年3月21日17时30分至招标人财务处领取标书。
     3、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投标单位于2014年3月24日8时00分至2014年3月25日17时3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现场勘查
     1、为让投标人准确了解运输路线通行情况,招标人将组织参与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路线勘察,具体时间定于2014年3月17日8时00分至2014年3月19日17时30分。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 
    开 户 行:中行池州分行
    帐    号:185703219127 
    联 系 人:俞天旭
    联系方式:0566-4418037 
    联系传真:0566-4418188

招标人: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