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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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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由北流、兴业葵阳海螺供应处组织牵头,开展联合招标,引导投标人进行正确投标,特制定本公示:
一、招标概况
1.本次招标适用于北流、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物资类别包括:电料、化药、建材、杂品、国产轴承、焊条、小五金、小化工、油漆、胶料、灭火器、工具、劳保、标准件、钢丝绳、水暖阀门、辅助车辆、国产装载机和国产自卸车共计19种物资类别。对中标单位采取约定期内(一年)定价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2.供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供货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年度合同,供货采取分批次进行的方式,每次采购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由需方(北流海螺、兴业葵阳海螺)书面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采购函后按需方要求及时供应需方指定的产品和数量)
(2)交货地点:北流海螺、兴业葵阳海螺公司所在地仓库或使用现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满足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范围满足对应投标物资类别。同时投标时附以下公司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产品鉴定证书(必要时提供)
6.近期主要业绩
7.其他:最近3年本公司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规定格式书面填写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同时附U盘电子版);
2.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和要求编报投标文件(含书面及电子报价)。
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到达招标人北流海螺、兴业葵阳海螺公司仓库综合含税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自行打印并盖公司章)和U盘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总额,如果单价与总额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在投标价格表和U盘上所填写的价格是基于对全年价格的预期所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非固定的投标价格将被招标人拒绝。
5.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方的报价表格式作任何改动,对于无法提供报价的物资可不予填报价格,但不允许擅自删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每页须有投标人签字和盖章。投标U盘中电子报价表不许有加行、修改,同时要求投标的U盘外壳贴上写有投标单位简称的标签纸。投标文件中若有涂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在规定的开标日期(2013年12月20日16:00)前注明“不准启封”的字样。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9日18:00,逾期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并经招标方审核合格后若需对其进行修改或撤消,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获得同意,方可修改或撤销。
五、投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按要求购买标书(人民币:100元/份),并承担所有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以上费用。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所有投标人在送达投标书前,提交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每种标的物,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每种投标物资类别累加计算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形成评标报告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须在签订供货协议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按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每种中标物资类别累加计算交纳;为了后续兴业和北流两家公司都具备对供应商的履约责任的约束,在签订招标合同前中标单位须向北流和兴业公司分别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为财务处收取,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货款两清后30日内无息退还。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单位不按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要求来签订购销合同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标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实的;
(4)投标单位以各种方式对招、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被查实的;
(5)其它违反投标规定的。
六、其它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U盘及报价电子版)无论其是否中标,均恕不退回,招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投标人泄露其它投标人投标文件及其内容。
2.《投标人承诺函》为投标书组成部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兴业县葵阳镇
联 系 人:郭庆松 袁苏华
联系电话:0775-3777826 15607753966(郭庆松)
15278576785(袁苏华)
传 真:0775-377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