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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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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天然石膏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天然石膏
2、交货地点: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原材料堆场。
3、采购数量:约8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质量指标:SO3≥35%、粒度≤450mm、水分≤5%、结晶水≥10%、不含土及杂物。
5、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自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19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纳税人资格。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可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
2、若投标申请单位为矿点股东方,与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则需提供石膏矿股权证明材料及石膏矿点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投标公司的资格须经招标专业组评审和现场调研确定。
四、报价原则: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等不确定因素,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含税到厂价,中标价在合同期限内保持固定不变。
五、中标原则:在保证质量达到我公司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除税最低价格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交纳标书费1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招标人不收取现金。
七、招议标时间安排:
1、报名有效期限:2013年9月26日-10月5日。
2、标书的领取:招标人对资信审查合格的报名投标人于2013年10月6日8:00-10月7日18:00发放标书。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13年10月12日18:00时前当面递交到财务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需按要求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重庆市梁平县回龙镇
联 系 人:杨林
联系电话:023-61011133/18680901605
传 真:023-61011555
收 款 人: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梁平县屏锦支行
帐号:31460501040001125
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天然石膏投标厂家的资格需经招标专业组评审和现场调研来确定。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