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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海螺二水石膏招标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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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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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根据2013年度公司招标计划安排,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二水石膏采购招标。为优化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诚邀经营能力较好、保供较强的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括
    项目名称:二水石膏
    拟采购量:约5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质量要求:SO3≥35%,结晶水≥10%,水分≤4%,块度≤500mm,不含土及杂质
    交货地点: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水石膏堆场
    合同期限: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二、招标人
    法定名称: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四川省大竹县石河镇
    联 系 人:胡娟娟    15881824032
    邮    编:635109
    传    真:0818-6463099
三、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拥有石膏矿(或不少于30%股权)或拥有某石膏矿销售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含17%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资源税证明),凡有较强保供运输能力,社会信誉好,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需承担所有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上述费用。投标公司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和壹百元标书费,招标人不收取现金。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待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一周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本次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叁万元整;若中标后悔标或不能组织供货,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3、各投标公司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运输费用、原材料价格等不确定因素,对投标报价负责,本次投标报价为除税到厂价。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函填写,加盖投标人印章,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若发现下列情况时,招标方有权重新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可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
    2、若投标申请单位为矿点股东方,与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则需提供石膏矿股权证明材料及石膏矿点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投标公司的资格须经招标专业组评审和现场调研确定。
五、招议标日程安排
    1、报名有效期限:2013年8月29日-9月11日。
    2、标书的领取:招标人对资信审查合格的报名投标人于2013年9月14日8:00-9月15日18:00发放标书。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13年9月16日18:00时前当面递交到财务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需按要求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人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