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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海螺脱硫石膏运输招标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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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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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公司生产需要,需将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承运至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堆场。为保证我司脱硫石膏的正常运输,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组织招标,诚邀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脱硫石膏运输
    运 输 量:约35000吨
    运    距:约50公里(单程)
    承运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4年7月31日
    二、招标人
    法定名称: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四川省大竹县石河镇
    联 系 人:史新运
    联系电话:0818-6463069,15182855092
    邮    编:635109
    传    真:0818-6463099
    三、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货物运输资质,并能提供正规运输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凡有较强运输保供能力,社会信誉好,认同海螺企业的运输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需承担所有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上述费用;
    3、投标单位须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于投标前交入招标人账户,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待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本次合同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整;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运输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本次脱硫石膏承运投标的承运资格,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4、投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车辆证明材料等,并可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
    5、投标单位须现场勘查运输线路、送货地点及运输距离,对投标报价负责,报价为含税固定价,如中标,则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中标价格。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函认真填写,并提供报价计算方法,加盖投标人印章,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6、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脱硫石膏运输车辆的行驶证(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本公司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若发现下列情况时,招标方有权重新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四、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有效期限:2013年7月11日-7月22日。
    2、标书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4日(8:00-18:00)到达州海螺供应处业务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佰元(100.00元),售后标书费不予退还。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13年7月26日18:00时前当面递交到财务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书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