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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螺劳务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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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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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人(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招标人水泥包装自动装车、码头清舱等工作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招标人劳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设2个包件

    包件1:承担招标人袋装水泥插袋、自动装车机装车、水泥包装袋出入库及转运、库底放料等及场地卫生清扫、保洁工。

    包件2:承担招标人以船运方式进厂熟料、石灰石等材料的清船舱及码头设备、场地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以上包件劳务合同期限为1年(自劳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单位需对两个包件同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3年以上水泥包装机 (具体型号为:无锡建仪6RS-FELVDT和8RS-FECVDT)使用维护的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以及3年以上万吨级轮船清舱及驾驶推耙机清舱经验。

    3.3、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装卸、人工搬运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321日至2013328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标书前必须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或现金交款至招标人财务处:

    公司名称: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账号:3310 1984 1360 5015 7070   

    开户行:建行北仑支行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的时间为:2013329 8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4101530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次日,递交地点: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两个包件共计5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账号:3310 1984 1360 5015 7070   

    开户行:建行北仑支行

    7、劳务现场勘察。

    7.1为准确了解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7.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太河北路1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574-86880300

    传    真:0574-86880463        

 

 

    招标人: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