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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塑品外销两层纸袋外委加工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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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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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开展2026年度江华塑品外销两层纸袋外委加工招标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华塑品外销两层纸袋外委加工
二、招标人:江华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
(一)招标内容:外销两层纸袋外委加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加工所需的伸性纸、封口纸由甲方(甲方为:委托方)负责提供,其他如淀粉胶、油墨、版面、打包带等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乙方为:承接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生产。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所生产包装袋必须满足甲方技术指标要求。
3、乙方应将万条袋纸耗控制在甲方要求范围,如因生产控制原因导致万条袋纸耗超标的,将按照超标部分的1.1倍由乙方进行承担理赔。
4、乙方生产的包装袋质量破损率应控制在1.19‰范围内,如因生产控制原因或设备原因导致质量破损率超标的,超标部分将按照甲方当期售价1:1由乙方承担理赔。
5、乙方生产的包装袋废品率应严格控制在0.15%以内,若存在超标的,则超标数量按当期纸袋销价进行1:1核扣。
四、加工数量:
加工数量:预计加工数量为500万条,具体数量根据甲方用户实际需求,以甲方下达书面计划为准。    
五、交货时间地点:按甲方加工订单要求交货;按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址,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需为生产型企业,其规定的经营范围要包含相应的包装袋经营范围,需提供纸袋生产设备照片及2025年生产纸袋所需原材料及纸袋销售合同或发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2026年1月16日前,提供15条满足质量标准无需印刷的样袋邮寄至江华塑品公司进行质量测试(每一条样袋需盖公章),对未提供样袋及测试不合格的单位将不进行商务开标,取消商务开标资格。
4.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条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5年12月2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郭先生13308120066  洪先生18944962288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83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