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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海螺2026年上半年合成氨水采购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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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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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公司脱硝用合成氨水的供应,保证公司氨水的安全、有序供应,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合成氨水采购招标工作,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保证采购质量,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上半年合成氨水采购;

二.招标人:八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及采购数量:

八宿海螺2026年上半年脱硝用合成氨水,具体信息如下表:

序号

使用单位

物资名称

质量要求

预计需求量(吨)

检验方式

1

 八宿海螺

合成氨水

NH3浓度≥20%,密度≤0.923g/cm3,无色透明、不含杂质

3000

使用单位
取样化验

合计

3000

 

备注:1、本次招标为上半年度预计需求量,实际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需求为准。

 2、交货地点为八宿海螺现场氨水存储罐,卖方负责卸车

 3、合同期限为:202611日至630日。

四、合同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五、运输要求:

投标人必须选择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和资格证书的罐车负责运送至招标公司指定地点(八宿海螺厂区氨水罐),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藏区特殊地理、人文情况,中标人承运车辆进入八宿海螺厂区大门前的所有事宜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

六、交货地点:标的单位指定卸货场地。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具备相关资质的生产厂家、加工商和贸易商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还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稳定的标的物货源,并能开具合法合规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货源地证明材料(证明自有资源或提供货源地购销合同、授权处置协议、购销发票等)。生产厂家和加工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政府环评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登记证》(若厂家或加工商参与投标,其贸易商与厂家或加工商拟投标供货点不得重复)。贸易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2024-2025年度期间任一年度氨水销售量不低于3000吨,提供销售发票凭证复印件或购销合同原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投标渠道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注: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氨水罐车),或提供运输公司签订的承运合同及该运输公司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试用期内提供货源地合法环评备案手续,若涉及跨省转移固废资源,必须提供跨省转移备案手续,否则合同试用期不通过,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试用期合同履约保证金。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可在2025年12月6日8:00前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杨先生 15023815533

2.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0553-8398265

八宿海螺合成氨水采购招标组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