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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劳务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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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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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人(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招标人生产工作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招标人相关作业劳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1、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设4个包件:
包件1:吊装作业:承担招标人码头吊机卸货、船只清舱、码头作业现场至堆棚输送廊道及周边卫生保洁。
包件2:铲运作业:承担招标人混凝土原材料打堆、原材料铲运、砂石分离机分离后的砂石倒运、铲车维护保养(包含辅材备件)以及厂内需临时需要铲运物料等业务。(承包方现场要提供至少两台符合要求的铲车,保证铲车正常使用的用油、用电)。
包件3:码头吊机的维修保养(含备件、辅材);码头至厂区的社会道路卫生清理及抑尘洒水;厂区内所有皮带输送廊道(含地坑)、道路、广场卫生清理、厂区内所有水沟清理。
包件4:承担招标人实验室混凝土试块制作及宿舍、办公区域卫生保洁。
以上包件劳务合同期限为1年(自劳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招标人年生产方量35万方左右、码头骨料砂石卸货量63万吨左右(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含因拖欠员工工资造成劳资纠纷等情况)。
3.2  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服务、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施工等相关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如招标人现场原材料输送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则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0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领取标书时将标书款(计100元)电汇至指定账号电汇至招标人财务处(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账    号:10527201040020750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沙支行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 8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账    号:10527201040020750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沙支行
7、劳务现场勘察
7.1  为准确了解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7.2  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  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后塍街道袁家桥村袁塍路98号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先生、毛女士         联系电话:151894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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