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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区域重庆、梁平海螺2025年11月-2026年10月煤矸石、建筑垃圾采购二次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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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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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川渝区域重庆、梁平海螺公司生产计划安排,拟开展重庆、梁平海螺2025年11月-2026年10月煤矸石、建筑垃圾采购二次招标,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梁平海螺2025年11月-2026年10月水泥生产用煤矸石,梁平海螺水泥生产用建筑垃圾。

二、招标人: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需求数量:

序号

子公司

标的物名称

质量指标

招标需求数量

(吨/月)

物流

方式

 备注

1

重庆海螺

煤矸石

水份≤7%,烧失量≤10%,SO3≤3%,28天活性指数≥60%,粒度≤80mm

15000

船运至买方指定码头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梁平海螺

煤矸石

Loss≤8%,SO3≤3%,28天活性指数≥60%,水分≤5%

7000

自卸车汽运到厂,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3

梁平海螺

建筑垃圾

Loss≤8%,SO3≤3%,28天活性指数≥60%,水分≤5%

1500

自卸车汽运到厂,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

   四、合同期限: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

五、交货要求:①梁平海螺所有运输车辆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若有其他变化,招标人另行通知;②后翻自卸车运输至梁平海螺公司厂内指定地点卸货,重庆海螺为船运到港交货;③根据买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分批集中交货。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须提供具备保供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标的物授权处置协议、购销发票等。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参与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6.1年以上(含1年)未与招标需求单位就对应投标标段业务合作的单位视为新渠道,合同执行期前1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者调整。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5年10月7日8: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可在2025年10月7日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刘先生:023-61011120  18323768800

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0553-8398265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