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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26年3月气化渣联合招标二次招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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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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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部分基地公司拟联合开展2025年10月-2026年3月气化渣联合招标工作,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气化渣招标

二、招 标 人:铜陵海螺、白马山水泥厂、荻港海螺

三、招标明细:

序号

需求公司

品种

需求量(吨)

主要指标情况

到厂方式

废品标准

1

铜陵海螺

气化渣

4200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kcal/kg、水分≤25.00%MgO≤3.00%R2O≤1.50%、全硫≤2.00%Cl-≤0.100%、最大粒径≤70mm

汽运进厂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kcal/kgMgO5.00%R2O2.50%或全硫>3.50%Cl-0.500%

2

白马山水泥厂

气化渣

1200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kcal/kg、水分≤25.00%MgO≤3.00%R2O≤1.50%、全硫≤2.00%Cl-≤0.100%、最大粒径≤70mm

汽运进厂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kcal/kgMgO5.00%R2O2.50%或全硫>3.50%Cl-0.500%

3

荻港海螺

气化渣

1800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000.0kca1/kg、水分≤30.0%MgO≤3.0%R20≤1.5%、全硫≤2.0%C1-≤0.1%、最大粒径≤70mm

汽运进厂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800kcal/kgMgO5.00%R2O2.50%或全硫>3.50%Cl-0.500%

备注:1.具体数量以各单位实际需求量为准。

2.交货地点:各需求公司堆场/下料口。

3.合同期限:2025年10月15日-2026年3月31日。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并提供可供资源证明(合同、授权委托等),若潜在报名单位在报名后经招标单位调研不能满足质量下限的(参照废品标准),不得参与投标。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期内提供。

3.若投标单位中标,必须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妥一般固废转移备案手续,招标需求单位有权扣除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4.运输车辆原则上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环保车辆或新能源车辆。若部分需求公司有不同要求的,则遵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5.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投标报名公司之间股东结构关联重叠,公司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或存在同一人实际控制多个报名公司的,出现上述情况,经核实为串通投标的,资质审查不予通过,纳入“封存供应商”管理,并取消两年业务合作资格。如提供的材料中有造假行为,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6.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5年9月16日18时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报名网址: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5年9月16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吴先生:18326553356

王先生:19905532706

2.财务电话:0562-3815816

3.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0553-83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