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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卸货码头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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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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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竞争、择优”原则,南京海螺绿色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卸货码头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招标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原材料码头卸货服务。

二、招标人:南京海螺绿色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标的内容:

1.南京绿材公司(广兰站点)原材料码头卸货服务;

2.南京绿材公司(鸿宇天盛站点)原材料码头卸货服务;

四、预估卸货数量:

1.南京绿材公司(广兰站点):石粉、骨料、机制砂等合计约12万吨;

2.南京绿材公司(鸿宇天盛站点):石粉、骨料、机制砂等合计约12万吨;

备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五、定价原则综合到厂除税价格最优。

六、合同期限:2025828日至20251231日。

七、交货地点:卸货码头

八、招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单位须以公司名义参与投标,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码头经营许可证(或合法承包码头经营的主体单位投标,需提供与码头拥有方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承包协议),并能开具码头作业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参与南京绿材公司招标项目时,其作业码头需为长江沿江码头,同时位于相应公司周边40公里范围内,必须保证日正常卸船量不低于8000吨且具备靠泊等级为10000吨以内船舶的条件,满足招标单位24小时卸货要求,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存在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招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需具备汽车衡设备,并具备打印留存过磅单据的条件。地磅、卸货、堆场区域要配置视频监控,并留存监控视频,后续根据需要提供给招标方。

8.计量验收结算以招标方入厂过磅数量为准,卸货过程中产生一切磅差、计量损失由中标码头承担。

9.除不可抗力(如政府行为的环保督察、码头管控或因自然灾害等导致码头无法运转,具体以招标方调查予以界定,认定解释权归招标方)外,如遇码头因自身或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中转装卸的情况,影响招标方生产或造成招标方损失,由中标码头承担。

九、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即2025年8月16日12: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报名(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并按照招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招标条件条件者可在2025816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王先生13155315856朱先生18252715512

2.招标单位地址:南京栖霞区龙潭镇水泥厂路185号

3.招标监督部门:梁先生 0553-83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