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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台州、三门电厂石膏、粉煤灰及码头至厂区短倒运输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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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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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拟对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生产所需直供电厂粉煤灰、石膏运输及码头至厂区短倒运输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粉煤灰、石膏、码头至厂区短倒运输。 
2、运输方式:汽运。
3、合同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4、本次招标的基本概况:
4.1包件1:
4.1.1运输起止路线:浙江浙能台州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台州电厂)至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运距约为3公里);承运物资:粉煤灰。
4.1.2运输量:运输量约为5万吨。
4.1.3要求参与投标的运输单位,投标人需交付100元标书费,投标保证金1.5万元,中标运输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原则上应要求投标单位自有罐装或挂靠车辆不得少于3辆,具备300吨/日(含3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
4.2包件2:
4.2.1运输起止路线:浙江浙能台州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台州电厂)至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因电厂双向过磅,运距约为6公里);承运物资:石膏。
4.2.2运输量:运输量约为5万吨。
4.2.3要求参与投标的运输单位,投标人需交付100元标书费,投标保证金0.7万元,中标运输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原则上应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或挂靠自卸翻斗车辆不得少于3辆,具备300吨/日(含3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
4.3包件3:
4.3.1运输起止路线: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门电厂)至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运距约为60公里);承运物资:粉煤灰。
4.3.2运输量:运输量约为2万吨。
4.3.3要求参与投标的运输单位,投标人需交付100元标书费,投标保证金1.8万元,中标运输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原则上应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或挂靠罐装车辆不得少于3辆,具备300吨/日(含3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
4.4包件4:
4.4.1运输起止路线: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门电厂)至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运距约为60公里);承运物资:石膏。
4.4.2运输量:运输量约为3万吨。
4.4.3要求参与投标的运输单位,投标人需交付100元标书费,投标保证金3.2万元,中标运输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原则上应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或挂靠自卸翻斗车辆不得少于3辆,具备300吨/日(含3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
4.包件5:
4.5.1运输起止路线: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至厂区指定堆场(运距约为2公里);承运物资:石膏或粉末等。
4.5.2运输量:运输量约1万吨。
4.5.3要求参与投标的运输单位,投标人需交付100元标书费,投标保证金0.1万元,中标运输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原则上应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或挂靠自卸翻斗车辆不得少于3辆,具备300吨/日(含3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以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能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三、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5月6日
标书购买时间:2020年5月7日-14日
标书投递时间:2020年5月27日 16点前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16点
开标地点: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开标)
四、投标原则: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各包件中运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价在合同约定期内不作调整(合同价格不受油价变动,查超治限等一切因素影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0日8时至2020年5月6日17时前,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报名登记,并在5月7日-14日17点前领取标书,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份,投标人须在领取标书文件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交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账户。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6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线路勘察表和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请对应相应包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于2020年5月27日16:00前汇入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交纳)。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10日),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不足部分须由中标单位补足相应的差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对应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缴纳至招标人账号(不得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交纳)。
七、道路勘查:
1、为准确了解运输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分别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查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查,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八、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九、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区  域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18055338666 供应部:0553-2598265。
十、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安海路258号
联系电话:0576-89085209
传   真:0576-89081228
联系人:陈女士 宋先生
收款单位: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台州银行账号:5111246790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