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芜湖海螺起爆药包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进行公示。现将招标基本信息发布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起爆药包。
2.交货地点:安徽省内各基地公司仓库或指定地点。
3.品质要求:能够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WJ9045-2004),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产品。
4.计划采购数量:

2020年实际采购数量具体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5.合同有效期: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自行生产本次招标标的起爆药包,需要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执照、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介绍信(或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招标时间安排
1.公示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5日
2.资质审查时间:2020年2月6日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1日
4.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2月26日上午10:00
5.标书回收地点:芜湖海螺财务处业务室叶培敏(电话:0553-7718024)收。
6.开评标时间: 2020年2月26日上午10:00,届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和履约保证金收取
投标单位需交付100元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标书,同时投标人需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投标人在送达投标书前,应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截止日后五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分别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后毁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毁标单位的全部责任。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参标公司账户电子转账方式或汇款支付,不接受现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方式。
七、招标人信息
牵头招标单位: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繁昌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75203827274
联系方式:潘微微/18505538288 李雨/18655355599
传 真:0553-7716999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代冲村
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火工材料附属产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需经招标组评审来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公司可凭邀请函参与投标。为确保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特设举报电话,欢迎各报名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553-8398252(供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