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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海螺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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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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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荣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牌,成为第四批“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十一五”规划有关“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的精神,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工作部署,根据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状况,对合同信用达到“守合同重信用”标准的企业,在征求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等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对推进全社会信用观念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

    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长期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多年被评为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特别是最近两年更加注重内部制度建设和对外履约诚信,受到了省市工商局多次表扬,国家工商总局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曾亲自到该公司进行专门考察,省政府今年授予该公司“守合同重信用先进单位”称号。

    国家工商总局此前曾公示了三批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今年是第四批公示,其中安徽省入选单位共40家,铜陵市2家。(图/文: 铜陵海螺  储红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