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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公安局充分肯定怀宁海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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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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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怀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黄宏武队长一行三人顶着炎炎烈日,到怀宁海螺公司检查矿山民用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情况,公司总经理助理黄小明同志接待了检查组一行。

    黄宏武队长一行对怀宁海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情况现场检查后,认为公司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台帐规范健全、爆破作业过程受控,为县内其它企业树立了标杆。随后,黄队长一行还就刚刚试运行的《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作了提醒。

    公司总经理助理黄小明,代表公司对县局及治安大队对怀宁海螺公司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公司会持续严格做好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充分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