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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汪鹏飞同志获“安徽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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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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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27日召开的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鹏飞同志荣获“安徽省劳动模范”称号。

    在过去的一年当中,汪鹏飞同志主要负责芜湖海螺、荻港海螺、枞阳海螺、怀宁海螺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他带领广大员工通过艰苦努力,企业各项目标任务都按期或超额完成,生产稳定运行,产品质量保持稳定,工程建设按计划投产,各项基础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专业管理得到进一步提升,经济技术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企业运营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干部职员的精神面貌和现场管理发生了喜人的变化,得到了公司以及地方领导的充分认可。

    2006年,汪鹏飞同志主持的芜湖、荻港、枞阳、怀宁等企业取得了喜人业绩,全年共生产熟料1826万吨,生产水泥41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