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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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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海螺认真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大环保设备设施投入力度、积极实施厂区美化绿化,实现与自然和谐共融发展。
碧水蓝天
和谐工厂
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为使环境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公司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程》、《环保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管理,生产部门对环保设备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职能部门加强监督考核,从而保证了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自2015年7月1日起,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原来50 mg/Nm3调整为30 mg/Nm3。针对目前行业电收尘改造的现状,海螺水泥股份公司相关部室多次考察、交流和研讨,对电改袋、电改电袋复合及电收尘电控升压改造等多种方案进行综合比较,认为电改袋和电改电袋复合相比较电收尘电控升压改造,后期维护要求较高,一旦出现滤袋破损,将出现排放不达标,通过对三风机系统电收尘实施三相电控升级改造,理论上可以达到新标排放限值,且可以克服电改袋和电改电袋复合的缺点。宣城海螺被股份公司选为试点进行这一技术改造。
通过多次的技术交流,公司研讨制定了实施方案,7月份,公司利用一线窑检修时机对窑尾电收尘实施了电控升压改造,经过近一个月的试运行,技改效果较好。近日,股份公司领导带领相关部室及外部检测单位一行到公司召开了一线窑尾电收尘改造专题会议,进一步验收改造效果。海螺设计院和外部检测单位分别对一线窑尾污染物排放值进行了检测,从两家检测结果来看,检测值均在20 mg/Nm3以内,优于30 mg/Nm3的排放限值,达到了国家环保部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初步证明电收尘通过技术改造能够取代袋收尘,达到污染物排放限值新要求。
技改现场
现场勘查
宣城海螺始终坚持不懈地抓环境管理,成效显著,获得了社会和有关机构的充分肯定。2011年4月,宣城海螺被安徽省环保厅授予“环境友好型企业”荣誉称号;2012年11月,公司成为首批水泥企业中国环境产品标志认证单位,是中国首批14家示范企业之一。
宣城海螺将继续秉持海螺集团的环保理念,把环保管理和环境治理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细化责任,强化措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呵护健康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文/图:宣城海螺 贺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