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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海螺18MW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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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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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27日,安徽省经信委、财政厅、统计局、质监局、建材协会、节能监察中心和芜湖市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对荻港海螺公司18MW余热发电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深入的现场勘察和细致的材料评审以及对项目运行状况的评估,验收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荻港海螺18MW余热发电项目的建设、环保、运行效益等各方面条件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评审会上,荻港海螺公司分管领导介绍了项目建设和节能情况。评审过程中,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代表和专家到余热发电现场查看了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运行及验收资料研讨和评估后,形成了最终验收意见。

验收会议现场

验收组深入现场勘查

验收组组长省经信委节能处处长穆志萍发表验收意见

    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核,验收委员会最终形成统一意见:荻港海螺水泥18MW余热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与国家批复的资金申请报告一致,符合国家节能技改财政奖励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奖励资金已按标准划拨到企业。经查看半年生产运行记录,设备使用性能可靠、运行状况良好,主要技术指标基本达到预期标志性目标,有效降低熟料制造成本,单位产品能耗大幅度降低,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验收委员会认为,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下达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计划要求,同意通过竣工验收。(文/图:荻港海螺 李胜琳 李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