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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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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1日,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统一安排,由浙江省财政厅和广东省节能中心组成的国家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核查组一行3人,来铜陵海螺公司对08年节能技改国家财政奖励资金项目30500kw余热发电机组节能量进行现场核查。本次核查主要针对30500kw余热发电机组投产稳定运行一年以来的实际发电量和节能量进行现场核查,也是对国家财政部、发改委2008年8月组织的首次预审节能量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铜陵海螺公司总经理李群峰、财务处、生产处、余热发电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热情接待了核查组一行。首先,核查组组长浙江省财政评估中心曹主任介绍了此次核查的目的和方法;铜陵海螺公司总经理李群峰简要介绍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就余热发电运行指标及节能情况进行了重点汇报。财务负责人刘剡就项目投资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料准备等事项作了补充说明。
核查组介绍核查目的、核查方法
随后,核查组成员对30500kw余热发电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施方案、计量监测、统计记录、项目投资、建筑安装合同、设备购置发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余热发电项目在建过程的项目进度、质量监督保障制度,项目完工并网发电后实施的能源管理制度、技术培训、岗位操作证书及工资考核奖励等,均进行了详细核查。核查组人员还深入到现场核查余热发电计量器具的设置、安装,向技术人员了解发电的工艺流程、经济技术指标运行情况等。
经过一天半的材料核查和实地考察,核查组现场出具了书面审核结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铜陵海螺30500kw余热发电项目完全符合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施方案、计量监测、统计记录、项目投资、财务报表等资料真实、有效,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健全,项目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的节能目标。
核查组现场核实计量设施、发电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