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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发展 环保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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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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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海螺持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兴安海螺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地方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托集团优势,高度重视环保管理工作,始终将环保与安全、质量放在企业生存发展的首要位置,公司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公司生产处为职能管理部门,设有专职环保管理员,各二级单位设有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管理员,并将环保管理结合技术经济指标分解到公司各部门、工段、班组及相关管理与技术岗位,纳入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业绩与工资考核指标。此外,公司内部建立健全完环保管理制度,依据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每周、月、季度、年度进行分析,针对异常的情况,召开专题分析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废弃物达标排放,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加强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的日常监控及管理。公司内部坚持日常的制度管理,对外自觉接受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环境监测机构的依法监测、监控。自投产至今窑系统粉尘排放小于50mg/m3,水泥磨粉尘排放小于100 mg /m3, SO2排放为8 mg/m3,均优于国家标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其次,合理综合利用资源,实现零排废。伴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每年的工业废渣利用量成倍增加,为了保护环境,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窑灰、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矿山剥离物等全部用作生产原料,予以循环利用,综合利用率达100%,实现了零排废。

    第三,努力致力于打造生态环保型工厂。为营造美丽和谐的现代企业环境,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公司自成立之初不断加强公司环境面貌治理力度,着力打造生态型企业,对厂区进行了美化、绿化,合理布局绿化,强化对公司绿化区责任的分解,细化到公司各部门,再由各部门细化到个人,明确责任,定期进行清理,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99.3%,形成了生态花园式工厂布局。一期环评综合评价为“国内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08年6月一期工程被评为自治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近日又荣获2008年度桂林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先进单位。(文/图 阳继发 徐兵)

公司厂区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