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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下半年宁宣两公司商砼项目粉煤灰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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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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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宣地区商砼项目2026年下半年粉煤灰需求计划,现由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牵头对宁宣地区商砼项目2026年下半年生产所需粉煤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物质量要求、需求数量及交货方式:

标段

标的物

质量标准

7月需求数量

(吨)

总需求数量

(吨)

交货方式

1.宁国

粉煤灰

烧失量≤6.0%,水份≤1.0%,细度≤30%(45微米筛余),需水量比≤105%,28天强度活性指数≥70%。

800

5000

罐车

2.宣城

粉煤灰

烧失量≤6.0%,水份≤1.0%,细度≤30%(45微米筛余),需水量比≤105%,28天强度活性指数≥70%。

1000

6000

罐车

2.交货地点:

2.1宁国商砼项目: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西路(宁沪钢球厂北侧)宁国市政拌合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2.2宣城商砼项目: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宝城西路与长桥路交叉口正西方向115米

3.合同期限:2026年7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4.交货时间:开标后,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5.需求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涉及投标相关物资,无不良经营记录;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2.投标渠道之间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若投标申请单位中存在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同一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投标单位

3.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除外),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4.招标人有权对申请参加的投标单位开展资质调查和拟中标渠道的资质后审,若调查后样品质量(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拒收或者废品作为淘汰标准)、资质等不符合招标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招标方收取中标金额的3%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向上千元取整),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6.若投标申请人在海螺水泥任何一家子公司中有不良合作记录(即在以往合作期间存在多次送货不及时、不诚信、产品质量多次不合格且不整改、经招标方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的,招标单位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8.非法人投标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上传至海螺集团招采平台(https://hlzc.chinaconch.com)。

2.能够证明属于自有资源或与货源方签订的合同等其他支撑性材。

四、报价原则: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应该为发货地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所有费用,一票制含税到厂价格开具相应税率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若中标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违背市场的报价,招标方视为非响应投标,按废标处理。

2.采取月度定价方式签订半年度框架协议。中标方不得以环保检查、超载治理等任何理由在每月定价后要求涨价,且供货车辆需合法运输,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杜绝进厂洒落,否则买方有权拒收。

五、开评标原则:

1.未按招标规定交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从个人账户转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2.分标段评标,对所有投标报价对比分析,分标段以综合除税到厂价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原则上依据投标人所报除税单价最低确定预中标单位,招标方综合考虑安全保供等相关因素,最终以招标方开标前研讨确定的评标原则为准。

六、经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账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螺集团招采平台进行投标。

七、招标安排

1.公示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日8:00至6月8日16:00。

2.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6月8日。

3.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起始时间:2026年6月9日8:00至2026年6月13日16:00。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6月28日10:00。

开标地点:宣城海螺办公楼一楼,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由招标牵头单位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统一收取,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若无违反投标单位管理要求的,由招标牵头单位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向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信息: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水东分理处

银行帐号:12-171701040001295

  号:91341800760837559M

备注:投标单位于2026年6月28日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至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账户,拒绝现金(投标单位在海螺集团招采平台报名并通过审核后,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0553-2598265,联系人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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